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副处长办公室(分管基建业务)

作者: 时间:2016-03-20

一、在处长领导下,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,抓好所分管的工作。

二、负责分管建设项目技术工作的组织和协调,把好分管工作与基建工程的技术关。

三、负责制订在建工程的进度计划表,并认真组织落实,保证工程进度。

四、负责设计与施工之间出现技术问题的处理,对工程图纸不齐全部分,需及时督促设计单位补充、修改图纸。

五、负责现场例会,监督、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。负责工程竣工、验收、交付、回访等工作。

六、负责组织和协调工程保修期内质量问题的鉴定和处理工作。

七、负责指导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现场,包括维修工作,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组织签证,隐蔽工程签字记录。

八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施工规范保证施工安全、质量、进度和文明施工。

九、协调建设方、施工方和监理方的关系。

十、协助处长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、规划报建、施工报建、开工审批等工程前期的相关申报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做好新建项目规划、设计任务书的编制和招标文件、工程建设合同的制定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组织工程量清单的核对、确定和标底的审定。

十三、参与核签工程项目的图纸会审、技术交底、设计变更。

十四、负责新建、维修工程概算管理工作。

十五、负责新建、维修工程预算管理工作。

十六、负责新建、维修工程结算审计管理工作。

十七、参与新建、维修工程现场跟踪审计工作。

十八、完成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岗位人员 副处长:李德光 电话:0731—5868818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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