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直各单位:
根据根据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《关于做好 2021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分众分类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湘普法办〔2021〕3 号)要求,和中共湖南省教育厅下发的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分类学法考法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21〕169号)要求,我校2021年度学法考法工作正式启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法考法对象
全体在职教师、干部(不含厅级),其中在2021年12月30日前距退休时间在2周年内,以及正在休产假或因重大疾病无法参加在线学法考法的,由学员本人提出书面免考申请(以党总支为单位,7月16日前统一汇总交人事处师资科审核,不接受个人申请),可以不参加本年度学法考试。
二、学法考法形式
2021 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在职干部学法考法统一在“12348 湖南法网.如法网”(网址:hn.12348.gov.cn)网络平台或手机平台上进行。请按2020年系统导出账号(本人手机号码)和密码登录(登录名为手机号码,初始密码6个0)。
三、具体安排
1.网上学法。网上学法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14日。各单位要及时组织、督促本单位教职工登录“如法网”学法考法平台进行学习。在职处级及以下学员选修学习《教育法》《教师法》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实施办法《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》《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以及10 个教育“以案释法”案例。
2.网上考试。学校参加本年度考法的考试定于2021年10月16日,由学校统一报名(考试时段为上午10点半开始)。参考人员必须在10月14日前完成100学法积分(必修分达到60分)方能参加考试。因故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,应当 在11 月 27 至 31日参加全省统一补考,补考报名时间为11
月25至26日(具体时间按省里要求进行),由学校统一申报参加全省统一的补考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按要求参加学法考法。请各单位在7月16日前将本单位新进人员(2020年8月1日以后至2021年7月15日前入职)名单(含身份证号,性别,联系电话)报送统战部李芳郴处。
2.学法考法情况将作为党委(党总支)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,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、晋升、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。凡应参加而不参加年度学法考法的,在年度考核时对其暂缓确定考核等次;考试补考不合格者,其当年年底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。
湖南工程学院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7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