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,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。
二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制度,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,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。
三、负责向学校提供工程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据,组织建设规划的设计与实施。
四、负责基建处人员的工作分工及日常管理工作。
五、负责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的组织工作。
六、负责基建处各种合同、协议的签订及管理工作,负责全校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。
七、负责基建工程现场协调管理工作。
八、负责基建处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工作程序、规章制度的制定。
九、负责工程质量、造价、进度、设备、材料采购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综合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对外及与校内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。
十一、负责审定并签署基建处对外的各项技术与管理文件。
十二、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,督促办理竣工资料的整理、归档、备案、竣工决算的审核及工程保修等工作。
十三、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、职务任免建议等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岗位人员 处长:曾宪桃(二级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工学博士) 电话:0731—58680468